
新湖南客戶端5月4日訊(通訊員 曾蓉)近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以調解方式審理終結一起相鄰糾紛案件,通過一場糾紛的處理,不僅解決了案件本身的矛盾,更調處了兩家人數十年來的宿怨,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與社會效果,體現了東安法院深切的司法為民情懷。
謝某一與謝某二本系同村同族親戚,但多年來因宅基地、土地、通行等問題積怨不斷,經村委會、司法所、鄉鎮干部組織多次調解未果。今年年初,謝某一與謝某二再次因為通行問題發生爭吵,謝某一遂以謝某二將樹枝堆積在謝某一房屋后的山水溝內,阻礙了山水的流通,亦不許原告過路、清掃,從而對其生活、出行造成嚴重危險為由,一紙訴狀將謝某二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排除妨礙,保持山水排水溝暢通。
承辦法官在閱卷后,認為本案當事人雙方矛盾雖根深蒂固,但存在調解的可能,便邀請知曉事情原委的村支書等工作人員進行聯動調處,數次前往實地查看,細心、耐心地與原、被告溝通,釋明法律規定,聽取雙方的意見。最終,在該案開庭當天,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,并對多年恩怨釋懷。雙方當事人在領取調解書后,和和氣氣地搭乘同輛車返還家中。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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